(布城28日讯)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所提出的上诉申请,获得联邦法院的接纳审理。
以马来亚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哈丝娜为首的三司会审作出一致的裁决,并指总检察署提出的6项上诉理由,符合1964年《法院司法管辖法令》第96条文所设定的上诉许可门槛。
“这些问题具有新颖性及公共重要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审理。”
另两名联邦法院法官分别是拿督扎巴丽亚以及拿督哈尼法。
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的纳吉,今日也有到联邦法院聆听裁决。
上诉庭是在今年1月6日,以二比一多数票,批准纳吉就其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所提出的司法检讨上诉申请,并将案件交回吉隆坡高庭审理。
现年71岁的纳吉于2024年4月提出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并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7答辩人。
纳吉要求一项庭令,以强制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人,回应和核实是否存在著这项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谕令。
申请人也寻求另一项庭令,也就是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它,并将申请人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馀的刑期。
纳吉是于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去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