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来自吉兰丹的律师聂伊霖祖丽娜(Nik Elin Zurina Nik Abdul Rashid)直言,联邦法院今日裁决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16项条文违宪,证明联邦宪法为我国最高法律。

“今日的裁决,我想每个人都会认同(丹伊刑法条文)违宪,但同时也彰显宪法的至高无上。”

“作为一名律师和法务人员,我认为维护及捍卫法治是我们作为司法一员的责任。”

“我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有人。”

聂伊霖祖丽娜今日在联邦法院作出裁决后,在庭外这么指出。

她说,她入禀法庭挑战宪法课题,以撤销丹伊刑法部分条文与伊斯兰教义无关,而是与联邦法院确立州议会立法的权限有关。

她也感谢案件最终告一段落,尽管之前受到各方的骚扰和迫害,有者更声称她的法庭挑战是企图破坏伊斯兰法和伊斯兰法庭的地位。

聂伊霖祖丽娜的代表律师为拿督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