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透露,政府目前正在初步审查研究或落实“柠檬法”。
他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说,我国一直都在积极解决有关保护消费者购买到有问题车辆的事宜,并会分析国际惯例,再应用在我国。
他指出,槟城消费者协会促落实“柠檬法”,是对购买到有问题汽车消费者,不管是新车或二手车的补救法律。
目前美国、新加坡、韩国、中国及菲律宾均有落实相关法律。新加坡在2004年时,把“柠檬法”涵盖在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令中。
无论如何,阿米占强调,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仍适用于保护购买到有问题汽车的消费者。
“上述法令能够透过数种方法保护消费者,虽然没有‘柠檬法’这么清楚,也未有提供若汽车不能修复就补偿新车的补救方法。”
“但法令仍备有数种方式,能够解决有问题汽车的投诉。”
最近社交媒体上流传2宗车主在购入新车后就损坏的时间。
书记娜迦干尼(Nagakanni)指出,她在拿到第二国产车Bezza 8小时后,车子就已损坏。目前有关车子搁置在维修中心,而她本身仍需要缴付每个月537令吉的车贷。
至于来自登嘉楼的诺丽亚则说,她刚刚购入的本田HR-V轿车在里数达致1000公里后就拿到维修厂进行维护,但车子却被搁置在维修厂数个月。
她续说,她的车子无法使用,却每个月仍得缴付1500令吉的车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