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针对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促请政府在检讨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之前,应叫停主要数据库(PADU),经济部长拉菲兹反问该人权组织是否正确了解我国法律。
他说,各政府机构虽然不受限于PDPA,但仍受到相关法令的管辖。
他表示,LFL对管理我国资料隐私和安全的现行法律缺乏了解,并指LFL批评这个对公众有利的计划,是无知的行为。
他说:“如果按照LFL的逻辑,声称所有政府数据都不能使用,这意味着我们都不能使用移民局等的数据。”
“正如我们所说,政府数据库中拥有大量数据。这些数据受到各机构的法律管辖。”
“如果说公共数据缺乏PDPA的规范,政府就无法展开任何涉及公众的程序,那么现有的所有机构都必须关闭,因为按他们(LFL)的逻辑,PDPA不包括公共部门。”
他今日在布城召开记者会,被问及LFL促请政府叫停PADU一事时,如是回应。
“我认为LFL在发表此类声明之前,应该理解PDPA数据和公共数据之间的区别。公共数据由政府机构收集和保存,并受到各自法令中的保密和隐私部分所管辖。如果我们要花时间获得每个机构的批准,那将需要很长时间。”
“而这将破坏政府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努力,这就是PADU简化这一切的原因;因此,我觉得很难领会LFL的声明。”
“我原以为‘所谓的’律师团体会理解这一点。”
“如果我们开始谈论我们不理解的法律,我们就会显得很愚蠢。”
此外,拉菲兹提到,政府将争取在2024年通过综合法案,以允许所有政府机构通过PADU共享数据。
他表示,该法案是必要的,因为PADU是一个集成的数据收集系统,与现有的数据收集系统相比而言更容易管理。
稍早前,LFL表示,虽然政府有充分理由解释为何有需要推行PADU,但其中存在法律漏洞,在个人资料保护以及安全方面也令人担心。
LFL董事再益马历点出,PDPA第3(1)条文阐明,一旦政府所收集的个人资料被泄露或盗取,受害者是无法起诉政府的,因为该条文豁免政府被起诉。
因此,LFL呼吁政府暂停PADU的推行,在解决所有的安全漏洞,以及修改PDPA后,才要求人民注册及提供个资,确保政府在发生个资外泄事故时负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