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针对“挑战丹州伊刑法案”,警告各方包括司法审核申请人代表律师,不要公开评论案件甚至发表煽动言论。
东姑麦润是此案的九司会审之首,她表示律师有法律操守,因此公开讨论案件是不恰当的。
“法庭必须采取这个罕见的劝诫,因为人人议论纷纷,有人甚至发表与事情不符的版本。”
“我们从承审开始就阐明,这个案件不是要贬低伊斯兰法庭的地位。真正的问题是很直接的,那就是鉴定丹州州议会在制定相关法律条文的权限。”
“我们需要提醒各位,必须捍卫法律,不要煽动公众情绪。”
这是东姑麦润第二次强调此案与伊斯兰无关,更没有挑战伊斯兰在宪法的地位,而是针对宪法中某条文的诠释进行审讯。
此案是律师聂依琳(Nik Elin Abdul Rashid)和女儿东姑雅思敏(Tengku Yasmin Natasha Tengku Abdul Rahman)申请司法复核,挑战2019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0条文违反宪法。
在早前,申请人的代表律师拿督马力依玛迪阿兹向法庭投诉,指答辩人的其中一名律师尤斯法里查在数个月前,公开讨论案件。
据了解,媒体如伊党喉舌《哈拉卡》的报导,指尤斯法里查指责上述司法审核,是企图“埋葬”伊斯兰法庭。
东姑麦润在庭上当面问尤斯法里查,是否有发表过相关言论,包括提及申请人的入禀书内容,而尤斯法里查则回应他需要时间检查,包括自己当时所用的字眼。
东姑麦润较后警告尤斯法里查,指他身为律师,理应直到自己有职业操守,若真的有说过“埋葬伊斯兰法庭”,那么就是完全不正确的行为。
“不管尤斯法里查当时如何答复,我要提醒所有律师,你们有职业道德操守必须遵守,你们也知道公开讨论案情是不对的,特别是你没有说出事实的全部。”
聂依琳和女儿东姑雅思敏是针对丹州州议会制定伊斯刑事法第20条文一事提出诉讼,她们在入禀书点出,制定相关伊斯兰刑事法条文的权限属于联邦政府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