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说,根据免费百科全书“维基百科”,世俗国并不反宗教。
林吉祥今日发表文告,针对“伊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不认同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的建议,即伊党必须承认我国是世俗国家,才能争取更多非马来人和非穆斯林支持”一事,而作出上述回应。
林吉祥认为,大家先来探讨世俗国家是否反马来人、反伊斯兰、反王室或反宗教。
“如果我们有自己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术语定义,马来西亚就永远无法再次崛起,并成为世界一流的伟大国家。”
“维基百科将‘世俗国’定义为‘一种与世俗性有关的观念,即一个国家在宗教问题上,正式地保持中立或声称保持中立,既不支持宗教也不支持非宗教。世俗国家声称平等对待所有公民,无论公民的宗教信仰如何,并声称避免因公民的宗教信仰和归属,或因没有宗教信仰和归属,而获得比拥有其他宗教信仰和归属的公民不同的优惠待遇’。”
他还说,维基百科将非洲的43个国家、美洲的34个国家、亚洲的20个国家、欧洲的31个国家、大洋洲的11个国家和8个跨大陆国家列为世俗国家。
“在这147个国家中,约有30个是伊斯兰合作组织(OIC)的成员国,这表明世俗国家并不反伊斯兰。”
他说,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定案之前,里德委员会和科博委员会为成立马来西亚而进行的讨论指出:
(a)1957年马来亚联邦宪法提案(白皮书)阐明:“拟议的联邦宪法中已包含一项声明,即伊斯兰是联邦宗教。这绝不会影响联邦目前作为世俗国的地位......”
(b)科博委员会于1962年阐明“......我们同意伊斯兰应成为官方宗教。我们满意的是,这提案绝不会危及官方宗教自由,而这联邦实际上将是世俗化的。”
他说,大马国父兼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在1983年2月8日庆祝80岁生日时说过,马来西亚不应该变成伊斯兰国家,因为这个国家拥有不同信仰的多元种族人口。
“国父说,我国是以伊斯兰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家,这一点已编入宪法。”
他说,我国第三任首相敦胡先翁在一周后庆祝生日时,也公开同意国父的观点。
“世俗国家并不反马来人、反伊斯兰、反王室或反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