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高等教育部发出《高教部管辖下高等学府娱乐活动(演唱会)指南》,规定男女观众必须分开坐,也严禁演唱会设立“摇滚区”(Mosh Pit)。

《星洲日报》报导,国内各大专院校已陆续收到上述共16页的指南,当中针对举办演唱会的流程、主办方、举办时间、受邀艺人、伴舞团、音乐种类、观众座位、LED展示、乐器及海报等,列出详细规定。

据报导,指南规定主办方必须确保给男观众、女观众和家庭观众有分开的座位,也不允许为观众准备可以站立的地方,即禁止“摇滚区”。

主办方也必须为礼堂内外的观众准备座位,同时与大学保安人员和警方(如有需要)合作,管控礼堂外的观众。

另外,指南也阐明,不鼓励表演艺人邀请观众上台。

至于演唱会的举办时间,指南规定晚间演唱会必须最迟在晚上8时45分开始,并于晚上10时45分前结束;日间的演唱会则取决于大学学生会的批准。

限制表演者穿着

指南也阐明,艺人登台表演时穿着必须不碍眼,男艺人不得男扮女装,反之亦然。

根据指南,主办方必须确保艺人不佩戴任何不被社会所接受的标志,如光明会标志、淫秽标志、LGBT(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群体)标志、庞克发型等。

若表演者是大学生或大学职员,不允许留长发;若是校外的男艺人,留长发者必须在演出期间扎起头发。

此外,男艺人不能佩戴项链、耳环和手镯,但是出于宗教原因佩戴的项链和耳环除外。同时,男艺人在演出或进行音测时,不能穿短裤。

高教部也规定,主办方必须确保受邀艺人不作出任何色情的举动。

同时,主办方必须确保直接参与演唱会的所有人,包括艺人、秘书处和观众都穿戴合宜。

校园演唱会所邀请的艺人不得在国内外有所争议,主办方必须确保艺人不代表或不涉及大马社会或法律不承认的团体,如LGBT和同性恋等。

指南也规定,主办方必须确保受邀艺人在校园表演时,不会作出损害或破坏学校形象的事,例如吸烟。

主办方必须确保伴舞群的穿着不碍眼,男女舞者没有接触,舞蹈不含逾矩和色情的动作。

指南阐明,主办方必须确保表演曲目获得大学管理层的批准,并且不触及大马人民的敏感课题。

同时,主办方必须保证受邀艺人的乐器,不具任何象征支持不被我国法律承认的团体、标志或淫秽符号,或政治标志。

例如鼓或吉他上不能有LGBT贴纸、政治标志等。

校方有权取消演唱会

高教部指出,这份指南旨在确保演唱会不会逾越界限,以免对大专生造成不良影响,也确保高教部和大专院校的良好名誉。

无论如何,这份指南的规定不适用于艺术学系所需要以学术为目的举办的演奏会(Recital)。

任何形式的宣传品如海报、横幅、彩旗、背景装饰、名人墙、网站、社交媒体等,包括数码性质的宣传品,必须先获得校方批准。

演唱会的主办单位必须先获得学生会或大专协会(MPP/KM )批准,再由校方管理层进行风险评估,之后校方必须正式通知高教局。

指南也阐明,若演唱会并未遵守任何由高教局、地方政府和校方的指南,高教局有权取消任何演唱会。

一旦学生或团体或主办方违指南内的条例,演唱会将即刻被取消。并可以根据现有的学生纪律规则,对主办单位采取纪律处分。

若主办方涉及校外组织,则可以按照大学名誉、损失、安全和破坏等评估采取法律行动。

指南补充,校方有权拍摄演唱会,以作为记录和非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