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1966年社团法令是经由国会批准的一项法律,所以若任何政党想要修正,就应该带上国会讨论。
“如果有异议,你必须看回1966年社团法令,这是国会批准的法令,所以若我们要修改法律,就应该在国会解决。”
他是针对前林茂区国会议员凯里批评,内政部决定豁免巫统遵守1966年社团法令第13(1)(c)(iv)条文,批准巫统代表大会通过党主席及署理主席职不开放竞选附加动议一事,如是向媒体指出。
至于巫统的未来方向,阿末扎希相信,即将被投选出来的新领导层,会与他合作落实政党新方向。
他说,巫统将在3月18日举行的党选后,宣布和实现新的方向。
“我们希望巫统不再有‘肉中刺’,希望每个人都能团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