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纳苏迪安说,内阁已同意修订联邦宪法,让外嫁公民的子女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

赛弗丁和掌管法律事务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今日发表联合文告时说,政府本期国会下议院会议将提呈修宪案。

文告说,内阁昨日已在会议中同意修宪的提议,尤其是《联邦宪法》附表二第一篇第1(1)(d)及第1(1)(e)条文与第二篇第1(b)及第1(c)条文。

这项修宪案旨在解决存在已久的“外嫁公民的子女,能否自动获公民权”问题。

文告说,这项修宪案要修改的部分是,《联邦宪法》附表二第一篇和第二篇的“父亲”一词,改成“至少父母其中一人”,好让大马籍妈妈享有联邦宪法赋予的权利。

“2023年联邦宪法(修宪案)会在符合法律条件后,提呈国会下议院。”

文告说,至于公民权法律的其他修订部分,尤其是《联邦宪法》第三篇,内政部旗下的委员会须要展开更详尽的研究,在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讨论和敲定修订案建议书后,就会提呈内阁。

文告说,此举符合联合政府的决心,即承认男女平等、消除歧视大马女性问题、改善公民权条款中的不足、处理大量积压的“外嫁公民替子女申请大马公民权”案件、以及给予清晰定义、避免定义与司法不一致。

“今天这项决定说明,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是大马人,就能遵循联邦宪法第14(1)条文,让所有大马日前或后在海外出生的子女,拥有成为大马公民的权利。”

去年11月7日,国阵承诺,将修订联邦宪法,来解决大马女子与外国公民在海外产子的子女公民权问题。

国阵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公布国阵竞选宣言时说,他们不希望有儿童因父母是混合婚姻,或有着不同种族和宗教,而被剥夺了成为大马公民的权利。

去年10月15日,希盟主席拿督斯里安华也说过,若希盟成功入主布城,就会提呈修改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的法案,在“父亲”字眼后面加入“母亲”的字眼,为海外产子的大马妇女争取权益。

“如果我们赢得大选,我们会提议修改相关联邦宪法的字眼,把双亲(parents)字眼定义为父亲和母亲。”

如今,安华已出任联合政府的首相,阿末扎希则是副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