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2投报针对阿克玛 警察总长:以煽动及滥用网络罪调查
拉扎鲁丁奉劝民众别再挑起真主袜课题,因为涉案者已被提控,将由法庭作出裁决。-Raymond Manuel摄-

(吉隆坡5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证实,警方接获2宗有关非议巫青团长阿克玛言论和行动的投报。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已援引煽动法令第4(1)条文(煽动)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律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开档调查。

Advertising
Advertising

他说,一旦警方完成调查报告,将提呈总检察署。

"有鉴于此,奉劝民众别再挑起真主袜课题,因为涉案者已被提控,将由法庭作出裁决。”

根据煽动法令第4(1)条文,任何人若涉及煽动言行,初犯罪成可判处罚款最多5000令吉,或监禁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可判处监禁最多5年。

另外,根据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任何人若滥用网络设备或服务,若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若罪成后再犯,则罚款每天添加1000令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