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转化治疗如同酷刑 JFS:柔州同性恋改造中心恐侵人权
(吉隆坡30日讯)姐妹正义联盟(JFS)批评柔佛州政府筹建一座针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简称LGBT)的"改造中心”,并形容所谓的"转化治疗”像是酷刑。
JFS联合创办人蒂拉嘉(S. Thilaga)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此举引起人们担心人权受到侵犯,包括平等、不受歧视、隐私、有尊严的生活,以及免受酷刑的权利。
"以改变性倾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SOGIE)为由,来拘留人们,无疑会形成一项酷刑。”
她说,联邦宪法和国际人权法保障LGBT群体免受刑事定罪,以及改变个人性别表达的努力。
她指出,联邦宪法第5条文和第6条文也保障所有马来西亚人的个人自由、隐私、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禁止性别歧视。
她说,此外,联邦法院早前也曾驳回雪兰莪州伊斯兰法庭将非自然的性行为定为犯罪的裁决。
"这项裁决也适用于所有类似的州法律,因此,州法律是无法对所有的肛交(liwat)、非自然的性行为,甚至是女性同性性交(Musahaqah)起到法律效力,尽管它们依然存在于州伊斯兰法中。”
柔佛伊斯兰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莫哈末法立昨日指出,柔佛政府正筹建一座中心,改造违反伊斯兰教义的同性恋者,这也是我国首个"改造”中心。
他说,该中心预料会在明年7月全面投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