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申请出席国会被拒案 总检察长:已解散了还审有何意义?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认为,纳吉提出的这项申请并非没有意义,因为在提出这项申请时,仍存在争议性的课题。-Sayuti Zainudin摄-

(吉隆坡19日讯)吉隆坡高庭周三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出席国会会议的司法审核,总检察长反对,理由是国会已经解散,纳吉的申请已没有实际意义。

马新社报导,代表总检察长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今午陈词时反对高庭审理纳吉的司法审核申请,因为国会已在10月10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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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在各种新闻报导中看到,更重要的是,国会解散公告已在宪报颁布。”

山苏指出,在此前提下,构成纳吉司法审核基础的指控和申诉不再成立,针对纳吉提出的申请,已无实际意义。

"这项司法审核是在10月5日入禀,较后情况有变,国会已(在10月10日)解散。所以实际的问题是,为什么你(纳吉)还需要出席国会及做选区工作?”

纳吉在此申请中,寻求推翻监狱局总监,拒绝让他为有关国会和选区工作的事务,会见其助理的决定,并寻求推翻监狱局总监不批准他出席国会的决定。

不过,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反驳称,纳吉提出的这项申请并非没有意义,因为在提出这项申请时,仍存在争议性的课题。

"比如,直到今天,我们还不知道他(纳吉)是否仍然是巫统北根国会选区的潜在候选人。”

他还指出,《1995年监狱法令》第31条是否授权监狱总监,可将囚犯从任何监狱运送到大马任何地方。

承审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较后宣布,会在10月27日裁定,是否给予纳吉准令,以启动司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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