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受到教训!基尔承认不应浪费公帑
莫哈末基尔说,服刑期间,他花很多时间阅读书籍和可兰经,而那段经历也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观。-Miera Zulyana摄-

(吉隆坡12日讯)雪兰莪前州务大臣丹斯里莫哈末基尔(Khir Toyo)曾因低价购买豪宅"基宫”而贪污罪成入狱,他坦言,不要浪费人民的血汗钱,是他得到的教训。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莫哈末基尔表明,他不喜欢跟人叙述他入狱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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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他表明已坦然接受一切,并相信那是上天的安排。

他说,他的经历令他思考、觉得有太多事情需要矫正,而且不应该浪费公帑。

"所有人都会做错事。问题在于,这个错误有多大?我认为这要看那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这是第二层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纠正错误,如何接纳错误,改正自己面对未来的挑战。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莫哈末基尔也说,服刑期间,他花很多时间阅读书籍和可兰经,而那段经历也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观。

他认为不必去报复,并指报复会毁掉灵魂,反而宽恕他人能洗涤心灵。

"所以,我不报复。

"有人可以说这是政治提控,因为我的案件审到最后,但(行动党主席)林冠英的案件(低价购买洋房案无罪释放)却半途撤回。”

莫哈末基尔说,他已接纳过去,如今只想过上平凡生活,因此拒绝跟别人比较。

"不服气吗?但为什么我们要心中有恨?为什么要跟人家比较?

"我只想要告诉社会大众,我已经学到很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我而言,我不可能重蹈覆辙。”

莫哈末基尔(56岁)原本是牙医。他于2000年至2008年出任雪州大臣。2008年至2010年,担任雪州议会反对党领袖。

他于2010年被控以不寻常低价向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山苏丁,为他本身及妻子查哈拉买下位于雪州莎阿南7区两个地段和豪宅,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莎阿南高庭于2011年12月23日宣判莫哈末基尔罪成,需入狱12个月,并充公其豪宅,一切归政府资产。

尽管莫哈末基尔上诉至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但最终他在2015年9月22日入狱,并在隔年5月27日服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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